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社論-公文旅行 文官體制一路玩到掛? 中國時報


社論-公文旅行 文官體制一路玩到掛?

2012-09-12 01:38   中國時報

【本報訊】
近日,公務員出錯頻傳,到了連地方首長都難以忍受的程度。台中市長胡志強數月前才批評市府公文八股,連他都看不懂,甚至公文「遊歷」兩個月後才到市長室,結果當辦之事已經辦完;這一次,胡志強又發飆了,因為一件向中央催討社福款的公文,收文者的內政部長寫的是前任名字,誇張的是,公文連續蓋了七個章,過關闖將,竟都沒人發現;教育局電子公文甚至連自家局長的名字也漏打;都發局寄發給議員的信函則連地址都寫錯,種種疏失,令人為之氣結。

公文旅行一路玩到掛,看來,對公務機關來說,魔鬼不只在藏在被忽略的細節裡,見微知著,文官體制運作的鬆散、失調,令人相當憂心,因為,類似台中市的案例,在公部門絕對不是特例。

住在宜蘭縣的張太太多年來不斷接到內政部寄發的身障通知給她的公公張阿萬,內政部服務周到極為貼心,問題是張老先生早在廿八年前即已過世,張家也依規定辦了除戶的死亡登記,內政部的貼心立刻成為不用心,更讓人懷疑早已電腦化作業的戶政作業,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文官是政府機轉中的核心,特別在台灣邁向成熟的政黨政治之後,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每四年或八年一更迭,首長如走馬燈,但文官必須扮演穩定政府運作的關鍵角色;文官不用心,給首長找麻煩事小,損及民眾權益事大,以台中市出錯公文為例,社會局向中央催討補助款,搞錯收文對象,令江宜樺和李鴻源兩位前後任內政部長尷尬就罷了,萬一內政部公務員一看收文者是現任副院長,隨手退回,這補助款一來一回,甭提是否還能要得到錢,就算要得到,大概又是數月之後,社會局的補助款都是要用在急需要協助的弱勢民眾,這不是開了天大的玩笑嗎?

如果公務員抱著有鐵飯碗就衣食無憂的心態,只靠著年資升遷,工作能力卻不能與時俱進,不但不能增進工作效率,更影響政府效能、國家競爭力,當然,更失去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和尊重。

事實上,台灣很早就建制完整公務員制度,所有公務員晉用都是經過嚴格的國家考試;這些文官在進入政府機關的時候,其實都可以說是萬中選一的優秀人才;但就從這一刻開始,卻有許多人在安穩無虞的保障下,年紀漸增,心態益老,遂建構出牢不可破的「官僚化」作風,公事上手,想到的多是自己的方便,不思考民眾的方便,才會出現國稅局催稅,收信人竟是鹽酥雞的烏龍公函,也才會讓荒唐的「公文旅行」積弊數十年不改。

公文旅行從小處看,只是效能延宕,但更嚴重的是,一旦公文有「旅行」的空間,就給了公務員拿錢辦事的機會,公務員一個章蓋得快或慢、准或否,可能決定的是人民的身家財產,於是乎就有了特權關說、白道圍事的可能。最近發生多起高階文官收賄索賄弊案,讓以清廉自許的馬政府,陷入舉國盡貪的泥淖,身為國家文官,代表的是政府形象,不論是畏首畏尾、遇事不敢決、拿了薪水不敢承擔責任,或者是拿了不當利益才願意辦事,都是讓人無法忍受的惡行。

特別在全球景氣低迷,台灣今年起連續下修經濟成長率,民間一片哀號之際,政府部門相對薪資保障都更齊全,不但起薪高於一般平均水準,後續調薪機會相對穩當,既不必擔心無薪假,更不必憂慮被裁員,還有基本門檻的年終獎金,這麼優渥的待遇條件,卻養成公務員敷衍隨便的作風,叫升鬥小民如何心服?

考試院長關中上任以來,就宣示要推動修改《公務員考績法》,建立明確的獎優汰劣機制,卻遭到強烈反彈,從訂定百分之三的汰換比例,到最後不談比例,只談必須汰換,依舊困難重重;事實上,在民間企業,每年訂定一定的淘汰比例早為常態,其比例甚至可達百分之十到廿,遠遠超過考試院原先設想的百分之二到五,民間企業的汰換機制讓每一個投入工作的人,必須戒慎恐懼面對自己的飯碗,不但強化個人競爭力,更強化企業整體競爭力,政府首長與其每遇不用心的公務員就飆罵,不如從制度面強化公務員必須兢兢業業的環境,否則,擁有強大保障後盾的公務員,罵自由你罵,混還由我混,只檢討不辦人,相同的狀況肯定每隔數月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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