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台灣通話費率 高中國6.25倍


台灣通話費率 高中國6.25倍

(記者鄭景雯台北電)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今天表示,台灣通話費率是香港2.9倍、大陸6.25倍,非常不合理。NCC主委石世豪表示,會與業者溝通。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石世豪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針對「電信資費合理化檢討、電信消費爭議處理與消費者權益保障」以及「有線電視基本頻道組合規劃與費率訂定政策」提出專案報告。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台灣大學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林宗男列席報告指出,他研究台灣、日本、香港、中國、新加坡、韓國的通話費率,依照台灣的薪資水準比較發現,台灣月租費外的平均通話費率為日本的1.45倍、新加坡的2.1倍、韓國的2.7倍、香港的2.9倍、中國的6.25倍,非常不合理。石世豪表示,會再加強與電信業者溝通。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葉宜津在質詢時表示,城鄉差距大,現在看無線頻道不用錢,但類比全部關掉後,在許多偏鄉地區沒有錢看有線電視。

石世豪表示,有線電視的線纜拉到家裡,不只是可以看電視,還包括寬頻上網,這些都包括在月租費裡面,有線電視頻道沒有另外收錢。

另外,有關民眾出國不知覺使用智慧型手機連上網路,回國才收到巨額數據漫遊帳單,石世豪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已協調電信業者,當漫遊達到新台幣3500元時就會提醒消費者,到5000元為上限,會切斷服務,讓電信業者可以更關心消費者的權益。

沒有留言: